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(PMMA)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(MMA)有机玻璃原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日期:2019/06/04 15:50:10 / 人气:338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规定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,通过其网站、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(以下统称网络平台),公开下列信息: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20000吨(PMMA)有机玻璃板系列产品及20000吨(MMA)有机玻璃原料项目变更
行业类别: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
建设性质:变更
建设项目选址:项目位于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内
建设内容:年产2万吨有机玻璃板(压克力板)系列产品(PMMA),年产2万吨(MMA)有机玻璃原料(全部自用于生产PMMA)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总
电话:18146666691
邮箱:
通信地址: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
(四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(五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yunpan.360.cn/surl_yLkatRLenQG (提取码:9242)
(六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。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书信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;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。
江西晨隆科技有限公司
2019/6/4
编辑:晨隆科技